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坑爹!父亲2400万全款给儿子买房,离婚后儿媳分走1500万

来源: 2025/12/25 09:40:41 点击: 69

近日,上海一位父亲将自己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偿还买房时欠下的1980万本金和利息。儿媳张某惊呆了,原来前公公买的全款房还是借的钱?

早些年刘某为了儿子小刘的幸福婚姻,拿出2400万全款购置婚房。然而,次年1月小刘和张某火速结婚后,短短三个月便离婚。更让人惊讶的是,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房子归小刘,但他需支付张某1500万补偿款。

1闪婚闪离背后的千万财产纠纷

三年后,刘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,要求偿还1980万元借款及利息。原来小刘买房时曾给父亲打下欠条,但张某坚称欠条是婚前署,与自己无关,拒绝偿还。这场关于千万财产的纷争由此展开。

刘某为了给儿子小刘的未来婚姻生活筑牢根基,拿出积攒多年的2400万积蓄,在上海全款购置了一套房产。次年1月,小刘与张某步入婚姻殿堂,一切看似美好。

然而,这段婚姻仅维持了不到三个月便匆匆结束。在离婚时签署的《离婚协议书》中,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,小刘需向张某支付1500万补偿款。

时间一晃三年过去,刘某将儿子小刘和前儿媳张某告上法庭,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金1980万元和相应利息。

从满心欢喜筹备婚礼,到短短三个月后分道扬镳,再到三年后的法庭相见,这一系列的反转剧情展示了婚姻与财产背后复杂的纠葛。

2法院判决:承担共同还款责任

法院经审理,上海的房产虽然购买于婚前,但购买时间与小刘、张某二人的结婚时间非常接近。

并且,小刘与张某婚姻存续时间不到3个月,但离婚协议中要求小刘向张某所负的义务明显高于一般离婚协议,不能排除其二人存在借助离婚协议损害刘某利益的情形。张某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,以1500万元为限。

法院的这次判决,也算是为父亲刘某保住了这套房子,但近期发生的一个案子,就没有这么好运了。

3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

小梅是二线城市的独生女,在上海读完研究生后,进入国企工作。为了女儿以后的幸福,小梅父母思量再三,拿出了全部的积蓄,又卖掉了家乡三套房子,给小梅在上海全款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。

工作一年后,小梅和同事树鹏走到了一起。树鹏是农村考出来的孩子,家里还有个弟弟正在读大学,父母无力承担上海的房。二人商议,婚后就住在小梅的房子里。

房产价值不是小数目。小梅父母再三思量,建议小梅跟树鹏签了婚前协议再领结婚证。

沟通的过程还算顺畅,树鹏主动表示他不会对房子有想法。按照协议约定,小梅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,完全归小梅所有。

原本以为万无一失的事情,却因为小梅的生病起了变故。一场正常体检,小梅被查出宫颈癌,半年后人就不在了。

后来树鹏在医院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少,小梅心灰意冷,嘱咐父母等她走了,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养老。忙着筹钱治病、陪伴女儿,小梅父母下意识地排斥去想女儿要是不在了的问题。

万万没想到,小梅一去世,树鹏立刻摆出了一副要跟老两口划清界限的意思,赶老两口离开婚房,并提出分割房产。

老两口目瞪口呆:房子明明是我们买的,为什么要分给你?

4父母全款房被女婿分走1/3

首先,小梅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无疑。但是按照《民法典》第1122条规定,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
即使小梅和树鹏签订了婚前协议,但她名下的房产在她去世后也会变成遗产。

由于小梅没有订立遗嘱,所以她的房产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,由她的父母和树鹏平均分配。也就是花费了小梅父母全部积蓄购置的上千万房产,很大可能要被女婿分走1/3

小梅父母难以接受。如果小梅有孩子,或者女婿对小梅情深不渝,心理上还能好受点。但实际上,自从小梅患病后,女婿的态度就一日不如一日,到后期更是直接见不到人。

甚至最近他们还听到风言风语,女婿已经紧锣密鼓开始相亲,准备迎接新生活了。在跟女婿大吵一架后,树鹏直接撕破了脸皮:“都是你们当时斤斤计较要签婚前协议算计人,所以现在都是活该。”

小梅父母面临这样的局面猝不及防。目前,老两口正在心力交瘁地准备跟女婿打官司,前景不容乐观。

5未雨绸缪,给家人与自己一份保障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司法实践中认为,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的房产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,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可以根据该财产的出资来源情况,判决该房产归出资方的子女所有,但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、离婚时房产市场价格等因素,确定是否由获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。

由此可以看出,生前制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方案,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,都是最好的选择。立遗嘱就是最直接、有效的方式。它不依赖于家庭内部默认的财产分配,避免了因遗产引发的纷争,让法律根据个人的意愿来分配财产。

然而,中国的老一辈人常常避讳谈及死亡,许多人直到生命的最后阶段才考虑遗产问题。传统儒家思想强调“未知生,焉知死”,中国人对于死亡的态度往往是“存而不论”。提前安排遗产让不少老人觉得不吉利。模糊不清的安排往往是家庭关系破裂的导火索,稍有不慎,便可能爆发不可调和的矛盾。图片来源:网络每年全国公证机构办理的遗产继承公证与遗产纠纷案件高达18万件,今日对遗产的含糊其辞,终会化作来日对薄公堂的诉状。作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的全国性公益项目,中华遗嘱库始终肩负“推动遗嘱进入每个中国家庭”的重要使命。

截至20241231日,中华遗嘱库遗嘱咨询数量达572141人次,遗嘱登记保管数量达357512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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